首次初级音乐治疗师资格考试通知

中国商企协会音乐治疗师行业委员会决定举行首次音乐治疗师资格考试。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具有音乐治疗学大专以上学历,完成所规定的音乐治疗课程者。
(2) 具有音乐类大专以上学历,完成初级音乐治疗的专业培训规定学时,获得初级音乐治疗师培训班结业证。
(3) 具有医学,心理学类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完成初级音乐治疗的专业培训规定学时,获得初级音乐治疗师培训班结业证。
(4)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年以上,完成初级音乐治疗的专业培训规定学时,获得初级音乐治疗师培训班结业证。
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07年12月15日,考试时间为3小时。
地点:中央音乐学院内。具体教室临时通知。
报名:中央音乐学院新六楼1805室。
报名电话:010-66414122    66415808
联系人:李海霞
费用:考试费250元;证照费750元。(如考试没有通过,证照费可全款退还,也可保留至最终考试通过。考试费一经参加考试,不予退还)。
报名时需携带的文件:
1、 身份证
2、 学位证书
3、 两寸免冠照片二张。
4,   音乐治疗师培训班初级班结业证书原件;中国或外国音乐治疗专业的学位证书(A4复印件一份)。
银行电汇: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北京分行新华分理处
建设银行帐号: 4367 4200 1017 0923 254
收款人  赵琰
汇款前请打电话确认具体金额:010-66415808 66414122

考试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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